2016年11月25日下午2:30,第十二党支部进行第16次集体学习。郝喜凤书记主持会议。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主题
1、传达学习呼和民院党发[2016]25-29号文件精神(25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6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通知;27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试行)》的通知;28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9号文件:关于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普通党员经验交流。
二、学习形式:集中学习
学习现场
三、参加人员:郝喜凤、阿荣其其格、王泽辉、祁根锁、乌力吉巴雅尔、特木其、包桂英、李巴特尔、吉茹嘎、白涛、雷旭平,共十一人。馆领导班子、支部委员、支部书记都参加了学习。
四、学习成果
会上首先集体学习了呼和民院党发[2016]25-29号文件精神,大家一致认为党纪国法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和遵守的义务,也是正确行使自已党员权力的法宝,通过学习学校党的系列制度,更加规范和强化了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和遵纪守法意识。
其次,每位党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验,谈了体会、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打算,最后大家一致推荐信息技术部主任李巴特尔代表图书馆支部去学校交流。学习现场
党支部
2016年11月25日